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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 神往(第2页)

  秦翊还真饿了,接过炊饼,就着酱肉吃了起来。

  宋启进屋寻了个碗出来,倒了一碗酒递给秦翊:“喝点。”

  秦翊摇头:“我不喝酒。”

  秦翊是个自制能力很强的人,当年他为了怕影响实验,更为了能够让头脑时刻保持清醒,是从来不喝酒的。

  这习惯带到了大齐朝也没有改变。

  “无。”宋启吐槽了一句,自己端着酒喝的香甜的紧。

  等到秦翊吃过饭,宋启就把润色好的话本子递给秦翊:“瞧瞧,你看看,人家这才叫文采,你写的那话本子,真正狗屁不通。”

  秦翊听宋启夸的这样好,赶紧接过来看。

  在秦翊看来,宋启已经是够有文采的了,能够叫他夸奖文采好的,不知道怎样令人惊艳呢。

  这一看,秦翊就给看进去了。

  他虽是理工男,写文章上不行,可是鉴赏文章的本事还是有的。

  一篇文章写的好坏,他是能看出来的。

  这话本子故事梗概没改,也就是说,故事还是那个故事,可是,偏偏秦翊写的就很枯燥,但是人家写出来的就那么叫人着迷。

  每一个字,每一句话,都优美的仿若最好的音乐一样,叫人一读,就再舍不得放手。

  尤其是开篇的诗词,以及每一章开头的那些小诗,真正读的叫人唇齿留香。

  一直到天然渐暗,宋启都掌了灯秦翊才看完。

  他合上话本子,还有几分意犹未尽。

  回忆了其间的几小诗,秦翊双眼亮问宋启:“宋叔,这话本子到底是谁写的?这文采也太好了吧……真正没想到,天下间还有能行的如此好文之人。”

  宋启神秘一笑:“这天下间的灵气啊,真是叫她一个人独占了。”

  他想到成七娘,那姑娘长的叫一个漂亮,行为处事又自有风范,画画的一绝,文章写的这般好,关键是武艺还挺高强的,真真是上天将所有好的都给了她。

  “真想结交一番啊。”秦翊一脸向往的样子:“宋叔,能介绍我认识吗?”

  宋启摇头:“那人说了,这事要保密,她不愿意叫人知道,也不想让你知道她是谁,不过,她说你以后写了话本子,她也可以帮你润色,这话本子你想自己留着也行,想卖了赚钱也成,可以署你的名字,这些她都没意见。”

  “这怎么行?”秦翊愣住:“我这不是侵占别人的心血吗,这不成。”

  宋启一笑:“人家真不当一回事的,不过,你小子倒是个实心的,你即不愿意卖出去,就留着自己看吧,看的多了,学得一二,以后说不得也能写些好点的文章。”

  秦翊点头:“我倒是想跟他学学,可惜了……文采这般好的人,性子也难免高傲,只怕,人家看不上我,觉得我愚钝吧。”

  宋启拍拍秦翊的肩头:“你好好学,以后肯定能进步,毕竟,你读书也没有多少日子,能写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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